在国内离婚有两种渠道:1、去民政部门办理,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故此,若是外地人在北京显然是不可以通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建议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夫妻双方离开第5条:公民的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
故此,只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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